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

所在位置:首页> 通知公告

张湾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-08-21

张湾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

 

2024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,在尊重历史,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,坚持“划片招生、就近入学”,采取“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如下。

一、招生原则

划片招生,免试入学,计划控制;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
二、招生对象

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;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。

第一类:新生为十堰城区(茅箭区、张湾区、十堰经济开发区,下同)户籍,其本人或父母(法定监护人)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,且正常居住。

第二类: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,其本人或父母(法定监护人)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,且正常居住。

第一、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:户口本、产权证(房产证)原件。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(房产证)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。

第三类: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,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,祖父母(外祖父母)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,且三代共同居住。

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:户口本,父母(法定监护人)无房产证明,祖父母(外祖父母)产权证(房产证)原件。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(房产证)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。

第四类:新生户籍不限,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十堰城区务工、无有效房产,但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,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,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(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)、缴纳社保。

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:户口本、父母(法定监护人)无房产证明、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、居住证、劳务合同(营业执照)、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。

第五类:其他情形。

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:父母(法定监护人)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。

三、招生办法

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,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家长,可以到划片学校招生服务处由教师指导家长线上报名;乡村学校可采取线下报名。

张湾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,按照以上五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,先行招录第一、二、三类学生;然后根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,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、五类学生。若片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、五类学生数,则全部录取;若第四、五类申请学位数量学校无法满足时,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。涉及多校划片情形,实施学位统筹。

张湾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根据《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相关政策要求,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,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,严禁超计划招生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

四、招生步骤和时间安排

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网上信息填报登录网址为:http://zwjy.systyzspt.com。家长须在8月22日0时—8月24日24时登录“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填报信息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一)公办学校

1.家长登录“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进行信息填报,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家长,可以到划片学校招生服务处由教师指导家长线上报名。

2.招生平台根据所填报信息,按照招生办法和学校划片范围,自动匹配学生应就读学校。

3.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,线上审核通过,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;线上审核未通过,向家长发送未通过原因短信或现场审核短信。

4.现场审核通过,予以报名;现场审核未通过,学校向家长告知不通过原因。符合张湾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对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最后统筹调剂,安排入学。

5.新生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到。

时间安排:

1.线上信息填报时间为8月22日—8月24日;

2.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为8月23日—8月25日;

3.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为8月26日—8月28日。

(二)民办学校

1.家长到学校招生处,提供相关材料,在学校指导下登录“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填报信息。

2.学校现场核实家长所提交材料,按照“公民同招、平台招生”相关要求进行录取。

3.录取完成,学生按学校要求入学。

时间安排:8月22日—8月25日。

张湾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。

特别提醒:

招生平台有“公办学校”和“民办学校”两个入口,已通过招生平台在公办学校入口填报信息的,将无法在民办学校报名录入信息和办理录取;

已在民办学校录入信息并录取后,无法再次登录招生平台填报信息;

民办学校未录入信息办理录取的新生,可在公办学校招生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招生平台,经“公办学校”入口进入填报信息,或直接到公办学校现场填报信息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分别由市、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后,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。

2.新生或父母(法定监护人)的自有住房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拆迁,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,可以按新安置的住房为划片入学依据,也可以按原有住房为划片入学依据;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的,可以自主选择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,但新安置的住房交房已满两年的,不得以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;原有住房拆迁后货币化安置的,以现居住地为入学依据。

3.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。

4.已年满6周岁(即在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,应办理入学手续;确需延缓入学的,可填写《延缓入学申请表》(附件2)到户籍所在村(社区)及区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。

5.新生父母(法定监护人)对所提供的证件、材料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,待招生结束后,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该新生入学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新生父母(法定监护人)自行承担。

6.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、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;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、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(附件3)。

7.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区级招生平台填报信息,不得多区同时报名。

“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登录网址为:http://zwjy.systyzspt.com

“十堰市茅箭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登录网址为:http://mjjy.systyzspt.com

、如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,将另行调整。

张湾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:8619693、8619691。

 

附件:1.张湾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

2.延缓入学申请表

3.固定居所证明材料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张湾区教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7月24日


  • 附件3固定居所证明.doc 下载
  • 附件2延缓入学申请表.doc 下载
  • 附件1张湾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(1).doc 下载

© 版权所有

Copyright © 2022 http://zwjy.systyzspt.com/ All Rights Reserved

    苏ICP备11083304号-8